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16年4月7日—5月17日,高校完成本单位申报成果的网络填写与审核工作并对推荐申报成果进行公示。
2016年5月18日—20日,请各高校按《通知》要求,将本单位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各1份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加盖厅章,并将最终报送的相关成果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kyc37628091@126.com。
2016年5月21—25日,请各高校务必将相关成果推荐材料寄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并保证在25日送达。
联系人:陈志鸿,柴培 ,吴宝榆;
联系电话:020-85282445,020-37627223。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