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工委办函〔2016〕14号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小学校: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3月23日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统揽,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治理能力,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保持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工作始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将“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以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业务工作研究和读书活动为抓手,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委厅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公司党委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高校领导班子管理工作制度,以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分类加强高校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从严从实教育和选任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开展高公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命名一批“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切实抓好民办和中外合作办学高公司党建工作,深入实施“扩面提质”工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指引,指导民办高校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细则。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组织开展高校统战成员主题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要求。
3.进一步加强委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有序地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深入实施委厅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直属学校人事管理。做好离退休服务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继续加强和改进高校巡察工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落实“一案双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核实、问责等方式,实践好“四种形态”。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清理信访案件线索。认真实施教育审计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全覆盖。
5.维护学校和谐安全稳定。落实高校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高校论坛、教材、课堂教学、校园网络安全等管理。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员工头脑“三进”工作,推进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建设,研究形成中小学安全教育教材体系。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督导薄弱地区、高校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全面实行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户籍化”工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督促各地制定完善《校车服务方案》。继续开展预防员工溺水、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消除校园“五无”问题,夯实校园安全保障基础。
二、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6.创新开展德育工作。印发《关于深化大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高校成立广东省高校意识形态与网络理论舆情研究中心、广东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中心。完善高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第一堂思政课等工作机制。落实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专项督查和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建立全省高校思政课建设情况年通报制度。启动实施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举办首届广东高校网络媒体展示节,推进高校易班试点建设,建立广东高校易班发展中心、易班联盟和广东高校新媒体联盟。举办全省学校德育成果展示报告会。组建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联盟。举办第六届全省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举办“广东班主任盛典”第四批名班主任培养成果展示活动。
7.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分类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及课堂教学改革试点,全面提高基础公司产品质量。出台《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制订符合教育规律且充满时代精神和广东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出台并组织实施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出台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及监测公告制度,开展试点工作。
8.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展学校体育改革示范引领工作,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引领学校体育改革的突破口,推进并落实校园足球18项具体任务。对实施《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6大工程进行中期检查和指导。继续完善《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做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以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制订我省实施意见,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开展美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做好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签署相关工作。推进学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艺术实践活动。促进各地学校普及和规范健康教育的实施,积极协助卫生部门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强化员工国防意识,做好员工军训和老员工征兵工作。
9.强化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积极与国(境)内外教育认证机构合作,加快推进我省高校专业认证,率先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单位开展专业认证。开发本科高校教学状态数据应用系统,启动本科专业评估试点,组织对本科高校进行审核评估。启动教育部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备案工作程序。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广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构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
10.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召开全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大力推进学分制。发挥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典型引领作用。建设一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推动学校建立老员工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平台和载体。启动创新创业教学名师评审。继续办好全国性、全省性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
11.统筹深入推进“强师工程”。加强师德建设,推进教师诚信体系建设,抓好师德教育和师德典型事迹宣传工作,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推动各地加大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力度。继续实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和地市、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推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督促各地按省定标准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强化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创新强校工程”教师队伍建设考核指标。做好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遴选以及培养管理工作。加快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继续实施并完善“珠江学者”岗位计划。深入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青年教师国内外访学进修等人才培养项目。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董事长交流轮岗制度,实施中小学教团队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向地市和高校进一步下放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修订符合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结合实际推动调整高校岗位设置标准。加强教师管理信息化建设。
12.加强新型教育智库建设。创新教育科学研究及教学研究体制机制,建立新型教育智库体系。加强各级教科研机构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坚持编著出版广东教育蓝皮书,举办第四届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启动“岭南教育文库”建设。着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及人才培养战略研究、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更新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深化基础教育学科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研究,巩固提高、拓展深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研究与实施工作和高等教育本科质量研究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基础教育研究实验基地学校和民办教育研究基地,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深化高校分类建设标准研究和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发展壮大教育宣传出版事业。
13.深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推动《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建立省语言文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省人大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法检查,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广东工程,全面推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办好广东省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和第八届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三、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教育活力动力
14.制定实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制订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做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未来五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组织开展规划发布后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规划实施,加强指导和监督。
15.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制订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拓展珠三角地区高等教育优质资源,推动粤东西北地区高等学校建设。科学编制高校招生计划,争取教育部支持增加研究生招生计划。
16.积极支持和推进全省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办学监督管理机制,培育民办教育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法依规做好民办教育日常管理,做好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绩效考核工作,推进民办学校规范运作、保障质量、创出特色。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分类改革。
17.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出台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员工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配套改革文件。适当调整优化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确保2016年普通高考使用全国卷平稳过渡。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深化综合评价选拔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农村专项计划和卫生定向计划招生工作。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和规范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实验教学和推进实验操作考试的指导意见》。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
18.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优化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行政审批绩效评价工作。继续探索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有效措施,指导做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召开部省联席会议和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面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成中小学“一校一章程”任务,加强学校章程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大中小学校依照章程实施自主管理。组织、规范民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启动成人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做好评估职能转移后相关衔接工作。
19.加快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团队建设。支持有关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团队建设。制定政策措施破解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团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研究制定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团队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具体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理工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大高校理工类人才培养改革力度。组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家委员会,为高校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战略咨询和业务指导。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订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开放多元的科研项目及成果评估、考核与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科研成果转化新机制,提高高校科研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配合有关部门指导高水平大学创新人事管理机制。
20.提高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水平。推动制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督促落实地方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推进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调整。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省级财政资金统筹,深化资金安排方式改革,建立完善“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机制。规范和加强省属学校基建和债务管理。全面加强省属学校预算管理,完善省属本科高校生均定额拨款办法,推进中小学以校为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1.强化教育督导。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各县(市、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加强督导机构、队伍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督学履职情况考核和省督学定期淘汰补充机制,加强督学管理。加强督学培训工作,提高督学业务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22.完善依法治教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地方教育立法,力争完成《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修订工作。制定依法治教实施意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中小员工宪法学习教育专题制度。建立健全董事长和教师学法制度。开展第三批200所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工作。启动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基地建设。
23.加快推进教育开放战略布点布局。继续加强和推进我省高校与欧美发达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基础教育领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交流。重点推进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筹)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筹)的正式设立工作,支持举办、实施一批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推进粤港澳姊妹学校交流工作,加强指导基础教育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提升来粤职工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涉外管理工作。探索形成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规划。
四、坚持协调发展,加快优化教育结构
24.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创强争先”。上半年全面完成教育“创强”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任务。进一步明确推进全省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路径、方法、时间表和线路图,各地区制定规划和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25.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指导各地继续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力度推进全省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指导各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提高全省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研究制订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6.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贯彻落实好国家即将出台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按期完成全省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认定任务。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积极开展农村地区小班化教学实验。出台《广东省基础教育学校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加强对违规办学行为的督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继续抓好组织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和“世行贷款”项目。
27.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做好中职招生工作,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制定出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意见。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4项重点任务(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课程改革基地建设试点、教育质量评价监测改革试点)。国家级示范性、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比例提高至50%,巩固公办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成果。中等职业教育以强化综合素质、提高职业能力为重点,促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效益。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推进“四位一体”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28.深入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指导全省各地先行先试,积极争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区),加快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东模式”。制定颁布中等职业教育系列标准与办学规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办学调研检查,逐步建立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在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试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工作。推广中职专业实训室数字化学习系统建设,实施珠三角地区中等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高端发展、粤东西北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创优争先计划,积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统筹整合县域职业教育资源,提高有条件的县域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能力。推进省职教基地(清远)建设。启动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品牌高职专业建设计划。继续推进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启动优质职业公司产品资源平台建设计划。深入推进广东特色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继续组织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启动中职学校技能大赛办赛体制改革试验。支持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家和省级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
29.加强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管理。完善“十三五”“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出台《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开展转型试点学校遴选。组织实施“十三五”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开展省“十三五”规划教材遴选立项工作。深入实施“2011计划”,加大国家级和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力度,力争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高端电子装备、新型显示材料、重大肿瘤防治、抗体药物、南海资源开发利用、畜禽疫病防治、抗震减灾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统筹推进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启动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
30.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加强省直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年审工作。出台《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大力推动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及实验区建设。继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省总开幕式系列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加强省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继续推进广东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加强高校继续公司产品管理。大力推进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工作。
五、坚持共享发展,增加人民群众满意教育获得感
31.推进信息技术与公司产品深度融合。统筹教育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共享,开展教育重要统计数据核查工作,承接全国教育发展改革决策系统试点工作。加快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共享,研究出台教育管理基础数据标准和共享规范,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启动“教育宽带网络提速工程”,建成10G主干宽带网络,完成剩余5%未联网农村基层教学点的宽带接入,积极推进课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大力推进“人人通”。组织一批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免费进入各教学点。建成国家、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和学校互联互通的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准入、评估和推广运营机制。推动基础教育“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建设。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广东省计算机教育软件评审活动。培育和推广一批智慧校园、“未来教室”示范点和智慧教育示范项目。启动“教育大数据应用工程”。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教与学分析技术试验,探索建立基于数据的课程服务、资源推送、线上学习认证和评价机制。构建“一站式”教育服务门户,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师、员工、家长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服务。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和检查。进一步发挥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作用。
32.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召开全省基础教育装备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广东省教育装备提升工程”。开展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广东省现代教育装备示范校和示范县(市、区)建设、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中小学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举办“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客大赛”和“南国书香校园”等系列活动。完善教育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职业院校、普通高校装备建设和实验室、实训中心(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教育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管理。
33.完善员工资助体系。将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员工资助有关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员工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落实好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研究生奖助政策。以韶关、清远、肇庆、湛江为示范,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范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规范,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4.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机会公平。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分类鉴定和入学安置机制,采取适宜的形式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加快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依托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加快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积极研发特殊教育校本课程,开展特殊公司产品模式、教学策略和方法改革,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加强特殊教育干部的业务培训。着力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35.加强民族教育。做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牵头组织全省民族教育工作座谈会。启动内地民族班教师赴西藏、新疆跟班学习工作,推进内地民族班混班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实施混合住宿,出台《广东省内地民族班办班工作指南》。扎实推进我省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和资源统筹,推进组团式人才支援和校际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受援地区教育内涵式发展和软实力的提升。召开全省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宣传力度。
36.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实施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上岗退费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粤东西北就业。提高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打造移动版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做到精准推送服务。强化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加大网络招聘力度,促进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满意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重点做好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监测机制,提高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质量,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做好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的转递和接续工作。
37.继续加强教育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后勤工作规范,促进学校食品安全、节能减排、校服安全、员工宿舍、校园快递和高校医疗保健等工作向精细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管理转变,逐步构建具有广东教育特色的“效率后勤”“平安后勤”“公平后勤”“绿色后勤”“智慧后勤”和“文化后勤”。
38.推进教育政务工作现代化。加快省网上办事大厅“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广东省统一受理审批平台,实现手机APP办事或微信办事。加快推进网上和实体办事大厅建设,推动集中行政审批,打造法治政务环境。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广东省教育政务微信联盟。加强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