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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福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8日 00:00 访问量:

各系学工组:

经与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协商, 2016年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拟定2016年3-4月进行,5月份召开颁奖大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2016年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

二、评审机构:

(一)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龚洪强

副组长:叶采飞

成 员:詹训进、熊琼华、杨延红、赵保宁、刘攀贵

办公室: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科

办公室主任:蔡少龙

成员:陈方慧、黄仁强、虞握旗、谭爱红、李志友、吴惠玲

(二)各系成立系级评审小组

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

成员:学工秘书及各年级辅导员

(三)成立年级评审小组

组长:辅导员

成员:助理辅导员、助贷管理员

(四)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班长,副组长:班级助贷委员,组员:班委成员及员工代表(参加评议人数必须达到班级人数90%或以上)

三、评审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四、奖励标准:

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名,2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5名,2000元/人;三等为助学金30人,1500元/人;共计55名,总奖金10万元,所获得的奖学金必须用于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所需。

五、申请对象:

全院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员工。根据福慧基金会的要求:上学年已经获得福慧奖学金资助的2014级员工如无违纪行为及学习严重退步现象,本年度可继续获得资助资格。

六、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单科成绩没有不合格者。

(二)一等奖学金评审条件

1、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2、上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0名(大一新生综合测评计上学期),排名前者优先;

3、上年度及上学期各科学习成绩总评排名班级前10名(大一新生成绩计上学期),排名前者优先;

4、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六级)优先;

5、同等条件下在各项比赛、活动或工作中获得院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二等奖学金评审条件

1、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2、上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5名(大一新生综合测评计上学期),排名前者优先;

3、上年度及上学期各科学习成绩总评排名班级前15名(大一新生成绩计上学期),排名前者优先;

4、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六级)优先;

5、同等条件下在各项比赛、活动或工作中获得院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6、家庭经济困难(须通过上年度贫困生困难认定)。

(四)三等奖学金评审条件

1、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2、上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20名(大一新生综合测评计上学期),排名前者优先;

3、上年度及上学期各科学习成绩总评排名班级前20名(大一新生成绩计上学期),排名前者优先;

4、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六级)优先;

5、同等条件下在各项比赛、活动或工作中获得系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6、家庭经济困难(须通过上年度贫困生困难认定,并经过班级评议核实)。

七、评审办法及程序

评选流程:各系3月16日开始组织申请工作,必须经过“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及推荐--系级评审小组审核—公示与监督--院评审委员会审批”这一程序进行,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一)个人申请(3月16-20日)

符合条件的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申请;

(二)班级评议及推荐(3月21-23日)

各班级召开班级大会,听取申请人的汇报说明,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民主评议,经全班参评人数95%以上同意后可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公示1日,如无异议,由班委签署意见后,报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

(三)系部评审(3月25 -29日)

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条件、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以及学院下达的指标择优评选,确定初评名单,将名单在本系予以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附件1-4纸质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科评审(附件4和附件5同时报电子文档)。

(四)员工处审核(3月30-31日)

员工处审核各系上报的材料,确定拟奖励名单,在全院范围公示五日,如无异议,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批准后于5月份召开颁奖大会。

八、评选要求:

1、“福慧奖学金”实行公示制,评审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在员工处网页上公布获奖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各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严格履行评审程序,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2、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福慧奖学金”,各系应合理安排资助资源。

3、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核,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4、评选过程中,若有问题和建议,可及时向各系学工组和员工处反映,各有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员工处举报电话:6502093、6502998。

5、申请员工4月15日前每人须提交一件作品:一篇2000字以内的感谢信,描述自己家庭情况,学习和生活经历以及青春奋斗故事,表达对福慧慈善基金会的感激之情。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或者根据自己的特长,制作一件作品(如书法、绘画、手工艺等),学院将评出优秀作品赠送给福慧慈善基金会。

附件:

1、2016年福慧奖学金申请表(学校评审专用)

2、原版福慧慈善基金会獎助學金申請表(基金会备案专用)

3、上年度学习成绩单

4、2016年福慧奖学金申请审核明细表(只报送电子文档)

5、2016年 福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公司员工处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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