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关于深化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表率的要求,以及省、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2020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公司决定组织教职工参加2020年韶关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专题和民法典专题学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集团在职教职工(有学法账号的教职工)。
二、考试内容
(一)宪法专题考试。以宪法法律知识为主,考试试题从学法系统宪法专题练习题中随机抽取50道题目(包括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判断题10道题,每题2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次数仅限3次(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取最高分),不安排补考。
(二)民法典专题考试。以民法典法律知识为主,考试试题从学法系统民法典专题练习题中随机抽取50道题目(包括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判断题10道题,每题2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次数仅限3次(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取最高分),不安排补考。
三、考试时间
曲江区(单位所在地)考试时间:7月7-9日。
四、考试方式
通过“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微信号: gdsgsfj)--“韶关市普法考试微平台”进行考试,具体步骤:“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考试平台→普法考试微平台→考试中心,选择对应的专题进行考试。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将职责落实到位。
2.各二级单位普法工作联络员要梳理学员情况,督促本单位学员按时参加考试(宪法专题和民法典专题),并做好考试成绩统计工作。考试成绩表于7月15日前报送至组宣部刘静处。
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6501165。
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1日